一、对象
在首次提交学历(学位)证书鉴定结果为伪造件的被鉴定者。
二、再次提交证书鉴定材料要求
1、填写情况说明表;
2、第二次鉴定的学历(位)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各一份;
3、首次鉴定的伪造件证书鉴定证书原件。如遇鉴定证书原件遗失,当事人需要写份说明书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受理点盖章确认;
4、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各一份(原件核实后交还验证当事人)。
三、办理流程
持上述材料到原受理点申请鉴定,鉴定时间为30个工作日。
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